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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雷锋传人 引领时代风尚—分院组织观看电影《郭明义》

201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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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配合分院“学习雷锋,创先争优” 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的开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创新与发展,4月12日组织干部群众前往内蒙古人民会堂观看了电影《郭明义》。影片以真实的内容,感人的情 节震撼了观影者的心灵,陶冶了观影者的情操,使观影者受了一次深刻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郭明义坚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帮助他人,奉献爱心。20年中,累计为希望工程、身边工友、特困学生和灾区群众捐款近20万元,资助了300多 名特困生;无偿献血29次,捐献血小板49次。发起成立的“郭明义爱心团队”从12人发展到2800多人,捐款近40万元,资助1000多名“希望工程” 特困生;带动5800多人加入到捐资助学、遗体(器官)捐献等爱心团队中……

  郭明义的事迹给我们启示:在追求文明、发展、进步的社会,一个人可以暂时没有汽车,但不能失去“爱”的追求;一个人可以暂时没有职业,但不能失 去道德、理想的信念;一个人可以没有了躯体,但不能失去人格、文明的灵魂。人在社会就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要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就需要像郭明义那样,多 献出一点“爱心”,多奉献一些“公德”,只有这样才会成为一名正直的人,高尚的人,有益于时代的人。

  郭明义的事迹还给我们启示,无论在什么岗位,也无论我们都在扮演什么样的角色,都需要具备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那就是社会责任,道德责任,进步责任。要实现这些责任,就需要“爱心”和“奉献精神”。“爱心”和“奉献精神”也是我们最基本的民族精神。

  早在2010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就对鞍山钢铁集团郭明义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郭明义同志是助人为乐的道德模范,是新时期学习实践雷锋精神的优秀代表。要大力宣传和弘扬郭明义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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