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企业新闻

分院被内蒙古自治区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十强”

2010-05-27

1389次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内蒙古自治区科教兴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进程,激励和调动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及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科技创新能力,内蒙古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为自治区科技事业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单位、科技人员给予奖励。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内蒙古自 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全区科技工作会上呼和浩特分院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十强”。同时,分院总工 程师刘贵林荣获内蒙古自治区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分院完成的“系列化圆草捆捡拾压捆技术与装备研究及产业化”项目被评为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