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月3日在新城宾馆组织召开了“全区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自治区政府有关领导;各盟市分管副盟市长、国资监管部门负责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人社厅、政府研究室、金融办、编办的负责人;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托管、参股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党组织关系隶属于自治区国资委的央企、区企主要负责人;自治区本级其它企业董事长或党委书记、总经理;自治区国资委领导和相关部室负责人。呼和浩特分院王振华副院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与地方国资委会议精神,总结全区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工作,研究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目标和举措,部署2015年的主要工作。
会后呼和浩特分院将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总结以往改革经验,认真分析2015年经济和市场形势,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为实现呼和浩特分院中心工作目标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