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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分院荣获 “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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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了“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呼和浩特分院荣获“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主要针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内骨干企业。企业要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较高、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较强,知识产权市场竞争优势初步形成;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意识及能力位居同行业企业前列;具有区域影响力,能影响和带动一大批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有效提升市场竞争。
  近年来,伴随着科技发展,呼和浩特分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科研和生产实践中,呼和浩特分院已拥有了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并将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研发、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中,提高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水平。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认定肯定了呼和浩特分院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成效,增强了呼和浩特分院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了呼和浩特分院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又快又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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