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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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文件精神,内蒙古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本次评价考核以会议评审、现场抽查及服务收入作为评定指标,考核结果将作为2021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后补助的主要依据。呼和浩特分院在评价考核中获得了“良好”评价。
通过本次考核,呼和浩特分院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规范科研设施与仪器运行和开放管理,加强呼和浩特分院试验检测技术队伍的能力水平建设,切实提高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水平。
检测中心 张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