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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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实现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对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的农机化工作将围绕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效益这条主线,以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信息化融合为途径,以调整优化装备结构布局、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为重点,加快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力争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达到56%以上。
争取支持狠抓落实,实施好农机化扶持政策
会议指出,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不断把《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引向深入,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推动落实《意见》提出的农机化财政、基建、金融、保险、税费等扶持政策。要抓住实施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专项的契机,争取落实和扩大农机深松整地、秸秆还田、育插秧等作业补贴资金规模。积极稳妥开展农机以旧换新试点,完善相关制度和操作办法。要按照《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谋划重大工程、争取加大投入。承担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保护性耕作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的地方,要严格按照批复使用资金,保证进度、保证质量。要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纪律、更有力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廉洁、高效地把农机购置补贴这项强农惠农富农的好政策实施好、落实好。
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加速发展全程机械化
突破关键环节是提升机械化水平的重要方法,整体推进是农机化发展的最终目的。会议要求各地充分发挥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的作用,加快推进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积极扩大油菜、花生、马铃薯、甘蔗、棉花等经济作物机械化播种、收获面积,努力促进农业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整村整乡整县推进。努力拓展农机化服务领域,逐步推进耕种收环节机械化向产前、产中、产后延伸,进一步提升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业品初加工业、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械化水平。要继续加强主要农时季节机械化生产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服务,积极参与农业抗灾救灾。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等科技手段,精心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保持重点区域的机具供需平衡,保持农机手的收益平稳增长。
集成创新示范推广,加快普及先进适用技术
会议要求各地既要注重机具和技术的集成配套,探索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信息化融合机制,又要注重示范典型引导,将成熟的经验和技术尽快推广、尽快发挥作用。争取加大对农机化科技项目投入,加速科技成果熟化集成和示范推广。实施全国农机化推广培训行动,加强对农机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扩大增产增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新技术实施范围。大力推进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示范区建设资金渠道,优先安排各类财政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适当向示范区倾斜。各地要积极参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高产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农机在集成农业技术、挖掘增产增收潜力、推动经营机制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研究出台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规范和评价验收办法,建立示范区资格退出机制。
积极培育规范引导,大力发展农机服务组织
农机服务组织是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主体,是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的重要力量。各地要进一步争取和扩大对农机服务组织的投入,落实税费减免、信贷支持、机库棚建设用地等扶持政策。继续深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示范建设活动,再推出一批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五有”农机合作社。推动农机合作社与农机企业、金融企业开展“社企合作”,加快解决维修难、资金缺问题。全面贯彻《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把好“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审核发放关,进一步规范农机维修市场,提高维修企业服务能力。2012年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实施五周年,农业部将以此为契机,组织召开全国农机合作社建设经验交流会,探索和完善推进农机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途径和措施。
完善标准严格把关,扎实推进质量监督管理
完善标准是提高农机质量水平的迫切需要,严格把关是维护标准严肃性的必要举措。会议要求各地以农机作业质量评价、安全使用规程为重点,加快农机化标准的制修订步伐,做好标准的宣传与实施工作。继续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机质量投诉信息管理系统,遵循“属地管理、首问负责、就近处理、无偿服务”原则,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各类农机投诉。要严格规范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加强对承担推广鉴定任务机构的工作考评。做好补贴机具质量源头管理,加大对推广鉴定获证产品的质量跟踪,对质量问题突出、投诉集中的产品坚决取消推广目录资格。继续组织开展补贴机具质量调查、重点检查和质量保障督导等工作,督促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落实“三包”责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
强化执法优质服务,努力促进农机化安全发展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做到严格执法和改善服务两手抓,提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水平。会议强调,各地要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加快建立报废淘汰回收制度。协调落实《条例》关于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关于将农机安全检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要求,大力改善执法装备条件,加快建立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制度。积极争取财政对农机安全保险保费给予补贴。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坚决制止无牌无证和未经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投入农机作业。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与示范标兵”创建活动,进一步转变监理方式,提高监管能力,推出惠民便民措施,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机手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