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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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农业农村部通过网站发布了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此前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业机械作业补贴政策的建议的答复。
答复提到,自2004年启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资金2000多亿元,扶持3000多万农户购置农机具4000多万台(套),大幅提升了我国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推动了我国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快速发展。近年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近200亿元(年度实施比例均超过95%)的规模。农业农村部表示,接下来将会同财政部,指导各省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加大对相关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机制,稳步推进补贴资金使用与管理方式的创新。
关于实施购机贷款贴息等金融、税收措施 ,农业农村部表示将加大对农机购置的金融扶持,这对缓解农民群众购置农机具特别是购置大型农机装备的筹资压力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权属清晰的大型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对购买大型农机装备贷款进行贴息。《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提出,鼓励相关省份采取融资租赁、贴息贷款等形式,支持购置大型农业机械。2019年,农业农村部同财政部在北京、上海、江西、四川等省(市)启动的农机购置资金使用管理创新试点工作也支持开展贷款贴息、融资租赁承租补助等。在税收方面,我国长期以来对农业机耕作业均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延续了该项优惠政策,继续对农业机耕免征增值税。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持续跟进相关工作进展落实情况,不断完善和强化对农机具购置的金融扶持等措施。
此外,下一步农业农村部还将聚焦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补贴范围确定、补贴标准确定、补贴对象确定、补贴资金申领和补贴机具投档便利化、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持续完善操作办法。(来源:农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