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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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春节长假刚过,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就下发了通知,要求各级农牧业部门要在2008年继续为农牧民办好10件实事,其中,培育100个新型农机服务合作组织被列为10件实事之一。今年,内蒙古将在2007年培育1000户农机科技示范户的基础上,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培育100个新型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发挥新型农机服务合作组织示范带动作用,主导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实现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发展,逐步扩大辐射带动范围,使全区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由现在的20%达到25%。实施中要整合农机化各类项目资金,依托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规范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建设;完善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库棚场、维修车间、综合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先进农机化技术与装备,提高农机服务合作组织装备水平。自治区农牧业厅决定在2008年前半年完成确定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培育对象,制定培育扶持计划,组织合作社带头人进行培训、考察,完善内部运行机制,适时组织购机,并开展机械化生产,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多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