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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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科学公正、严肃认真的评审,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第1134号公告,公布了《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共有876家企业的3788个产品成功入选。
据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录》的制定严格遵循工作程序,包括企业自愿申报、省级推荐、部级专家初审和综合审议、网上公示和公布公告等步骤。截至2008年9月底,共有1143家生产企业填报和提交了5194个产品信息。经过各省(区、市)农机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共收到29个省(区、市)报送的1054家企业生产的4799个产品的有效申报材料,占企业提交申报产品总数的92%。为了保证《目录》制定的科学公正,在评审之前专家组研究制定了评审规则。按照评审规则进行初审后,初审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共有503家企业的2515个产品,占省级推荐产品总数的52.4%;初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共有618家企业的1929个产品,占省级推荐产品总数的40.2%;初审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共有167家企业的355个产品,占省级推荐产品总数的7.4%。经过农业部专家组的综合审议,共有890家企业的3818个产品通过了评审,通过率为86.0%。经网上公示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最后确定876家企业的3788个产品列入《目录》。公告产品数量占有效申报数量的78.9%。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产品,可以在改进的基础上继续申报省级推广目录,省级农机管理部门应予受理。也可在年度调整时继续申报国家推广目录。
与《2006-2008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相比,本轮《目录》适当提高了“门槛”,主要是对申报企业的资质、规模和产品获得鉴定证书的情况提出了明确要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申报企业原则上应是规模以上企业,获得的推广鉴定证书应是部级鉴定证书,以达到促进提升产品质量、保障售后服务、扶优扶强的目的。
业内人士表示,《目录》的制定和公布,对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支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推广农业新技术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具有重要意义,为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提供了有力支持,必将为活跃农村经济、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