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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七成

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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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5月31日,全国共执行农机购置补贴74.1亿元,占首批中央财政下达补贴资金的74%,共补贴农机具227.3万台(套),受益农户170.27万户。“三夏”时节历来都是农机销售的高峰期,收获机械和拖拉机颇受市场青睐,销售日益升温。
  统计显示,北京、陕西、福建、广西、西藏、重庆、宁波、青岛和黑龙江农垦总局的补贴资金已经全部执行完毕,山东、河南、广东、贵州四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已过90%,各地夏季作业机具陆续进入供货阶段。从补贴机具结构上看,受“三夏”作业需求拉动,各型动力机械和收获机械增长势头迅猛,到本月底,全国累计补贴收获机械达到8.15万台,补贴各型拖拉机33.21万台,补贴收获机械和拖拉机的资金累计达44亿元,占第一批补贴资金总量的44%。      
  5月底以来,全国由南至北陆续进入“三夏”大忙时期,农民购机、用机热情不断高涨。为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农业部、财政部共同编印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程序图》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问》,并下发至各乡镇和行政村,让农民切实明白购机补贴政策、程序和要求,做到政策实施公开、公正、透明。
  今年以来,各地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扎实促落实,严格抓监管。山西省加强对玉米、薯类收获、保护性耕作等机具补贴信息宣传,引导农民选机购机;山东省把玉米小麦互换割台的收割机作为重点补贴机具,满足了农民跨区机收的需要;江苏省对拖拉机报废更新予以优先,对联合收割机的报废更新给予财政补贴,进一步激发了农民购机的热情。
    内蒙古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责任制,区、盟市、旗县层层签订购机补贴专项工作责任状,保证政策落实不走样;湖南省通过改变补贴资金分配方式,调整部分机具补贴标准,优化了补贴资金投向;黑龙江省放开农机经销部门的自主权,取消了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环节,农民持购机补贴协议即可到生产企业确定的农机经销商自主择优选购农机设备,保障农民自主购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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