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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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农业部公布了《〈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1年度调整申报基本条件》,大幅度提高了目录申报要求。突出体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体现扶优扶强要求,提高目录申报条件。“基本条件”将注册资金由去年的1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员工人数由去年的30人提高至60人。其中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械、插秧机企业的注册资金由去年的30人提高至60人。其中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械、插秧机企业的注册资金由去年的5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2000万元和5000万元不等。
二是注重节能减排,保证农机产品质量安全。“基本条件”中公布了拖拉机等12种农业机械产品性能和推广范围基本要求,对油耗、噪声、安全等性能指标要求予以明确并公开。对皮带传动式拖拉机等14种不列入国家推广目录的技术落后产品予以列举,更加明确了有关要求,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和转变发展方式,方便企业进行申报。
三是鼓励技术创新推广,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基本条件”中规定了“对于农业生产急需和国家重点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可适当放宽条件”以及“尚未实行推广鉴定的新产品申报时须提供的材料要求”等,有利于鼓励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
四是便于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制定公平公正。这是第一次将目录的评审条件进行公开,增加了透明度,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有利于公平公正。
该申报条件大幅提高了企业申报门槛,公布了部分农业机械产品性能和推广范围等基本条件,增加了有关新产品的申报内容和节能减排要求,并对企业和产品的基本条件提出了明确规定。目前已进入国家推广目录的产品不受此变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