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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机械化取得四个标志性成就

20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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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1月23日召开的2010年全国农机化形势分析会上,农业部农机化司司长宗锦耀指出,“十一五”农机化行业主要取得了四个标志性成就。
  一是农机化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深入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相继公布施行,部门和地方法规逐步配套,基本涵盖了农业机械化各领域。
  二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取得显著效果。2004~ 2010年中央财政共投入354.7亿元,带动地方和农民投入约1187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1108万台套,拉动规模以上农机工业产值年均增长超过20%。
  三是农机化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十一五”期间农机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迈入了发展的中级阶段,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由人畜力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四是中国特色农机化理论体系基本形成,走出了“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符合国情的发展道路。
  “十二五”是我国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胜利的关键时期,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也将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国农机化将处于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的新阶段,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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