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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重大农业机械装备申报国家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价

20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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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重大农业机械装备申报国家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价

        国家发改委于2012年先后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立了初步的稳评机制。自此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稳评制度开始建立。国家发改委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高度重视,为了帮助各地方、部门、企业和工程咨询机构更好地理解掌握上述文件精神,委托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于近期先后举办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培训工作。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于2013年3月11至13日在北京中土大厦成功举办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首期培训班。后续的培训班在逐渐筹办中。由此可见对该项工作的推进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国家发改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适用于该办法。在编写国家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需设独立篇章编写。这就说明继能评、环评之后,项目的申报又需进行稳评了。今后重大农业机械装备申报国家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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