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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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制造,是指采用先进适用的再制造技术、工艺,对废旧工业品进行修复改造的批量生产过程,再制造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应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的产品。再制造是循环经济“再利用”的高级形式。
发展再制造产业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要求。发展再制造产业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发展再制造产业是促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再制造是制造和修复、回收与利用、生产与流通的有机结合。再制造与制作新品相比,可节能60%,节材70%,节约成本50%,几乎不生产固体废物,大气污染排放量降低80%以上。
国家支持企业开展机动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的再制造和轮胎翻新。2011年9月1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深化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扩大再制造产品种类和试点范围,加快编制《再制造产品目录》。值得农机行业关注的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首次纳入再制造试点。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再制造试点单位的重点工程、技术研发、旧件逆向回收体系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对纳入国家试点单位的再制造企业,给予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多元化信贷支持,并优先将成熟的再制造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纳入国家鼓励的相关名录。
农机再制造的一个前提是废旧农机的回收和报废更新,此前农机企业对此持谨慎和观望态度,但随着政策的不断扶持和加码,困扰农机回收和报废更新的一系列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农业部发布的《全国农机化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要求“建立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制度,制定农机以旧换新办法”。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加快淘汰老旧农用机具,推广农用节能机械,并将发布再制造产品目录,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和再制造产品标准体系,推动再制造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再制造产品目录》编制小组,将根据试点情况,把符合新品标准、规模化生产的再制造产品纳入目录,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优先采用再制造产品。同时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和产业化示范。支持生产企业、研究设计单位开展有利于再制造的环境友好设计。加强再制造产品设计技术和产品剩余寿命评估、经济环保的拆解和清洗、无损检测等技术的研发,做好国外先进技术与国内成熟适用技术的衔接,尽快形成再制造关键技术设备研发生产体系。并将完善服务体系。推动在部分维修网点建立再制造产品连锁示范店和售后服务点,加大宣传推广及监督管理。
农机企业忧喜并存。多数企业认为这是个好事,对于促进农机行业节能减排能起到一定作用。对于农机被纳入再制造试点,有些还是持谨慎态度,主要是由于市场不规范和监管不到位,加上现在购机用户的心理需求,企业不敢贸然对回收的农机再制造,怕用户造成对企业销售翻新机的误解,这会对企业的形象和品牌造成很大的影响。农机再制造与汽车再制造差别很大,汽车市场,特别是二手车交易市场非常成熟,老旧的汽车只要不达到强制报废的条件就可以进行二次交易。但是目前农机的二次交易问题还很多,还难以形成成熟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