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于近期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农牧机产品选型通知”,确定下年继续对我区部分农牧机产品进行选型,选型的重点是饲养机械、特殊作物(牧草、杂豆)收获机械、设施农业装备等。通过选型的农牧机产品将作为《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的补充,有效期为2015年一年。其中产品选型范围包括:1、自动化搅拌饲喂机;2、杂粮杂豆收获机;3、二氧化碳发生器;4、青贮取料机;5、畜舍围栏;6、钢屋架采暖畜舍;7、针茅草籽割收机;8、药材挖掘机;9、太阳能提水及棚舍采暖等设备。以上所列的十种机型中,畜牧机械占4种,牧民设施2种,而且更注重对于内蒙古草原特有的草种—针茅草所需的收获机械。其实在《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度调整)稿中就已列出了针茅草籽割收机、狼针草割草机2种适用收获机型,以及游牧房车、多功能游牧保暧房车2种牧民生活设施,还有太阳能光伏智能抽水系统、钢屋架采暖畜舍、太阳能扬水机、畜舍围栏、畜牧保温暖棚、钢屋架保暖畜舍(库)、开放型饲草料储备库(棚)等牧区生产设施。由此可以看出,内蒙古自治区推广支持的新机型更趋向于适用性和多样性,更加注重牧民的生产生活设施,更加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