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审计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

党建部分

1.贯彻执行落实上级党组织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分院党委的决议、决定实施;分院党的有关制度制定、实施和检查落实;

2.分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宣传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3.组织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信访、维护稳定工作;

4.发展党员和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以及党内表彰工作;

5.工会、群团组织建设及日常管理;

6.统战与意识形态工作;

7.分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工作,分院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

8.分院企业文化建设;

9.分院新闻宣传工作;

10.负责公司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的组织实施;

11.负责公司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

12.负责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13.负责维护、更新及督促下属单位更新公司党建信息平台相关工作;

1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部分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2.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4.发挥工会会员作用,推进人文关爱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办好集体福利事业;

5.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部分

1.组织落实分院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监督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情况;

2.贯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实施公司纪委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公司各级党组织、党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3.负责分院纪律检查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与检查;

4.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受理对院属单位领导干部、党员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相关人员申诉,按照纪检工作程序,处理和解决信访举报问题;

6.负责查办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和督办院属单位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7.协助上级纪委和司法机关进行案件调查;

8.配合中国农机院纪检机构对分院的监督检查工作;

9.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部分

1.本企业及所属企业的专项审计及院聘任的各级高管人员、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限于任期审计、离任审计),并监督被审计单位及部门的落实整改;

2.分院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效益情况及重大事项的专项审计与监督;

3.分院及所属企业“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事项、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审计监察工作;

4.组织编制分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提交各项审计事项,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对分管领导汇报实施进度及结果;

5.审计分院及所属企业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所涉及全部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披露;

6.审查和评价本企业及所属企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健全性,并提出审计建议;

7.督办分院及所属企业经上级领导批准的审计结论及处理意见的执行情况;

8.组织制定、修改更新分院审计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审计工作流程,并监督相关制度实施;

9.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常规审计、专项审计工作;

10.负责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

11.负责监事会会议等相关会议的组织筹备及管理;

12.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